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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齐齐哈尔市委会建议完善司法防腐廉政监察工作机制

2020-11-28 10:15 来源:杨园三居 浏览:

近年来,随着监察委员会系统的设立和司法责任制的强化与推行,司法廉政建设已经取得显著成绩。但在走好司法防腐工作的最后一公里阶段,防腐技术适用和制度升级方面还存在监察人员对司法工作的专业性掌握不足、司法职务犯罪的隐蔽性、监察工作开展的事后性等问题。

建议

一要注重针对司法机关贪腐、渎职开展专项监察的职业化队伍。作为专项从事司法监察的工作人员,不仅在精神层面上符合“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标准,而且应当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对口工作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必要的法律知识储备。二要实行多元主体参与的派驻与轮巡相结合的监察机制。由监察委员会与其他地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应党委纪检工作人员共同组成的巡查小组,定期对不属于其所在辖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工作开展抽查、巡视工作。三要建立信息引导与整合机制。应当对廉政监察案件的信息的来源与办案的资源进行整合,建立廉政监察信息化平台,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同时,有专员依照特定标准对现有信息进行筛查,并直接与银行、产权等机构进行信息联通。同时,发挥“大数据”科技优势,挖掘关联案件和窝串案件。(革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