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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常州市委会建议从宅基地复垦中辟出土地资源

2020-11-27 09:28 来源:杨园三居 浏览: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文件提出了六种严禁的耕地“非农化”行为,这非常重要。我们不仅要禁止非法占地,更要想办法开辟出新的土地资源,这当中,从农村废弃的宅基地中复垦腾出土地资源就是重要一项。

建议

一是要以县为单位,制定周密的废弃宅基地复垦政策。比如可以规定房龄在30年以上、无人居住达5年且户主明确表达出放弃居住意愿的,可以将此宅基地纳入复垦范围,从而为耕地增添新资源。二是对于不愿意放弃废弃宅基地的行为,可以视情况制定土地占用费。比如张三已经在城市工作且落户几年以上,农村房产不可能再需要了,他又不愿意将废弃宅基地交当地政府复垦,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制定政策,根据废弃宅基地面积,让户主每年交纳一定数额的土地占用费。此举的目的就是要敦促已经在城市落户的人口及时退出农村废弃宅基地,禁止一户两址或多址现象,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土地资源。三是要尽快对复垦宅基地进行效益最大化利用。宅基地恢复为耕地的,即纳入基本农田保护范围,由当地政府对此地块进行流转,交种田大户耕种,以实现土地效益最大化。(周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