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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答记者问

2020-03-09 16:56 来源:杨园三居 浏览:

  让优秀传统文化真正实现活起来、传下去

  ——《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答记者问

  新华社北京2月6日电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日前正式公布。中共中央宣传部负责同志就意见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第一次以中央文件形式专题阐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

  问:请介绍一下制定意见的主要背景和重大意义?

  答: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植根的文化沃土,是当代中国发展的突出优势。近年来,社会各界对传统文化的热情大大增强,基层和民间的参与面很广,参与主体很多,形式载体多样,总的势头很好。但是,在如何看待优秀传统文化的地位作用、如何阐释其核心内容以及如何传承弘扬等问题上存在一些思想认识上的不统一,优秀传统文化保护的基础性工作仍然薄弱,在生产生活中转化运用仍存在不足,有的还存在重形式轻内容、简单复古的现象。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日益扩大,西方各种社会文化思潮大量涌入,一定程度上出现了以洋为美、以洋为尊,甚至贬低、漠视优秀传统文化的现象。这都迫切需要加强党对文化工作的领导,加强顶层设计,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走上积极健康、规范有序的轨道。

  以中央文件形式专题阐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还是第一次。可以说,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大战略任务,对于延续中华文脉、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文化素养、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有抓手、发展有路径,取得实际成效

  问:请介绍一下意见制定的依据和过程?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习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其中包含了传承弘扬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明确了指导思想、方针原则、目标任务,为制定意见提供了理论指导和重要遵循。各地区各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推进,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启动实施了一些重点项目,积累了实践经验,为意见制定打下了良好基础。2014年以来,中央宣传部会同有关部委,深入调研、充分酝酿、反复修改,起草制定了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意见制定过程中,吸收了大量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听取了文化名家、两院院士、学部委员,以及教育、文化、文物、城乡建设、旅游、体育工作者和各界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使意见制定更具广泛代表性和社会共识度。

  问:为什么意见确定以实施工程的方式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答: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贯彻落实,也同各地区各部门的工作实际紧密相关,与社会生产生活、人民群众日常行为密切相连。因此,在制定意见之初,就考虑虚实结合、宏观论述与具体项目相统一,既提出原则要求,阐明从总体上需要把握的重要问题,又提出具体任务举措,设计实施一系列具有引领性的重点项目。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策扶持,加强文化法治环境建设,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协同推进、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新格局,整体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在意见制定过程中,各部门已经着手推进了一些重点项目,如大型电视纪录片《记住乡愁》等,产生了良好反响。意见印发之后,还将继续做好已有项目的推进和新设项目的启动,更好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有抓手、发展有路径,取得实际成效。

  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使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

  问: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答:意见分四个方面内容共18条,从理论和实践层面讲明了为什么传承发展、传承发展什么、怎样传承发展的问题。第一方面阐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第二方面概括了传承发展的主要内容,目的是明确精华要义,深入挖掘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传统美德、中华人文精神。第三方面从7个重点领域阐述传承发展的基本途径、主要措施、重点工作,部署了一系列重点任务。第四方面从组织领导、政策保障、法治环境、社会参与的角度提出了传承发展工程的实施方式和条件。

  问:怎样理解“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这一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的基本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