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8月18日),《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措施》正式发布。根据措施,北京市将围绕“治乱、减负、防风险”的工作要求,校内校外双向发力,确保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于2021年底前有效减轻、两年内成效显著,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不得布置机械重复、惩罚性作业
根据措施,学校要制定作业管理办法,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公开班级各学科作业,加强质量监督。作业必须在课内布置,坚持作业全批全改、及时反馈,加强面批讲解,作业难度不得超过国家课标。不得布置机械重复、惩罚性作业。严禁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
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个别学生经努力仍完不成书面作业的,也应按时就寝,确保充足睡眠。
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
鼓励布置分层、弹性、个性化作业。教师要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
学生放学后应从事家务劳动 开展体育锻炼
学校和家长要引导学生放学回家后完成剩余书面作业,进行必要的课业学习,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开展适宜的体育锻炼、阅读和文艺活动等。引导学生合理使用电子产品和网络,保护视力健康,防止网络沉迷。
学校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可统筹安排教师“弹性上下班”
将课后服务时段分两个阶段进行整体规划、系统设计。第一阶段完成体育锻炼,保障学生每日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第二阶段开展课业辅导和综合素质拓展类活动,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17点30分。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
提供菜单式课后服务项目和内容供学生自愿选择 学校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
学校制定具体的课后服务实施方案,提供菜单式课后服务项目和内容,供学生自愿选择。组织优秀教师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课业答疑和辅导。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等综合素质拓展类活动。学校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
可适当引进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
教育部门可组织优秀教师到本区域内优质资源不足或有需要的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教育部门可通过遴选,适当引进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并建立评估退出机制。
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用好免费线上优质教育资源,免费向学生提供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学习资源,以及法制、安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高质量专题教育资源。
不再审批新的学科类培训机构 保留的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
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逐步压减,动态清零无证机构。保留的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对已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按要全面排查,并按标准重新审批准入。未通过审批的,取消其原有备案登记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学科类培训时间不得与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点30分,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点。线上培训要注重保护学生视力,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
严禁超标超前培训 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
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线上培训机构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惰化学生思维能力、影响学生独立思考、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不良学习方法。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超范围培训、培训质量较差、内容低俗违法、盗版侵权等突出问题。培训机构不得高薪挖抢学校教师;聘请在境内的外籍人员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
学科类培训机构对教师资质、收退费标准、培训内容等要在办学场所显著位置及网站进行公示。
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