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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教育部联合发文,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这些要求

2021-07-21 14:25 来源:杨园三居 浏览:
加大教师招聘工作力度全力稳保高校毕业生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部署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充实基层教师队伍,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和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充实基层教师队伍,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

《通知》从统筹高校毕业生就业和教师招聘、摸清岗位需求并重点补充紧缺学科教师、科学合理设置招聘条件、深入实施“特岗计划”、创新教师招聘办法五个方面明确教师招聘举措,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从教,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通知》指出,要落实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倾斜政策,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中小学幼儿园任教。要摸清城镇乡村不同区域、不同学校的岗位需求,精准招聘所需学科教师,特别是要按照国家要求和学校需求,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政治、音乐、体育、美术、科学、劳动、特殊教育等紧缺学科教师招聘补充,重点加大幼儿园教师补充力度,加大力度补充普通高中紧缺学科教师。

《通知》指出,要科学合理设置招聘条件,确保教师招聘质量,严格“持证上岗”。要深入实施“特岗计划”,一次性招聘未完成计划的省份,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聘用或组织二次招聘,保证招聘完成率。要创新教师招聘办法,可适当放宽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条件,强化乡村振兴人才保障。

《通知》强调,各地要尽快启动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广泛推介招聘信息,优化做好公开招聘报名、考试、考察、体检等工作,确保如期完成教师招聘任务,实现教师招聘与稳定毕业生就业目标。

近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会同人社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司召开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推进视频会,就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指导各地认真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稳保高校毕业生就业进行了工作部署,各地工作有序推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和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充实基层教师队伍,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筹高校毕业生就业和教师招聘,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继续多措并举促进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学幼儿园就业。落实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倾斜政策,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中小学幼儿园任教,全面加强教师队伍特别是基层教师队伍建设,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摸清岗位需求,重点补充紧缺学科教师。要摸清城镇乡村不同区域、不同学校的岗位需求,精准招聘所需学科教师,特别是要按照国家要求和学校需求,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政治、音乐、体育、美术、科学、劳动、特殊教育等紧缺学科教师招聘补充,着力解决教师队伍学科结构性矛盾;重点加大幼儿园教师补充力度,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结合高考改革选课走班的要求,加大力度补充普通高中紧缺学科教师,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

三、科学合理设置招聘条件,确保教师招聘质量。各地招聘公办、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要求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当地实际需要,适当提高教师招聘的学历标准。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