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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国家统编教材使用 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

2020-12-04 09:17 来源:杨园三居 浏览:

  语言相通是人与人相通的重要环节,语言不通就难以沟通,不沟通就难以达成理解,就难以形成认同。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语言、多文种的国家,如果没有一种全民共同使用、全社会通行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不仅会严重影响不同民族区域、不同语言区域的经济文化社会交流,时间长了还会淡化各民族之间的情感,割裂各民族之间的纽带。

  学习和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本要求,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

  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是国家战略

  语言文字事业具有基础性、全局性、社会性和全民性的特点,是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支撑力量,事关国民素质提高和人的全面发展,事关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事关历史文化传承和经济社会发展,在国家发展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语言文字事业的改革发展。新中国成立之初,毛泽东、周恩来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亲自决策,制定了“简化汉字、推广普通话、制定和推行汉语拼音方案”三大任务,奠定了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的基础;1956年,国务院发出《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推广普通话的热潮在全国兴起;1982年,“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写入宪法,推广普通话成为我国基本国策;2001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正式实施,进一步明确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法定地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就传承和弘扬中华语言文化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强调要“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努力培养爱党爱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进一步明确了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使命、战略任务和政策安排,为语言文字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十三五”期间,党中央、国务院确定了实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本普及的目标,制定出台《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创新性地提出将国家通用语言普及率纳入地方扶贫工作绩效考核、全面启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等一系列实招硬招,推动我国通用语言文字普及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根据《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设定的目标,到2020年,要在全国范围内基本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这是党和国家的基础性战略决策,必须坚定不移贯彻执行。

  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是法律规定

  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是法律的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都明确规定了中国公民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权利和义务。可以说,学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每一位中国公民都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

  需要强调的一点是,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和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不是相互矛盾或者相互折损的关系,二者并行不悖。事实上,国家在推广通用语言文字的同时,也在加大力度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和发展给予了充分的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如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就规定了“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可见,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与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育在法律规定中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

  放眼世界,推广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是当今世界各国的主要做法。英国在21世纪初出台了“国家语言战略”,法国实施了“法语国家语言战略”,亚太经合组织也推出了“英语和其他语言战略行动计划”,日本、印度尼西亚、欧盟、非洲等国家和地区,也有多个立足于语言战略的专门机构和行动计划。从世界范围来看,推行和使用通用语言文字在文化、政治、经济、科技、军事、国家安全、外交等领域的作用日趋重要。

  审视当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新时代赋予了语言文字事业发展新内涵。文化强国建设,离不开语言文字的发展繁荣;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语言文字产业作出新贡献;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需要更好的语言文字服务;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呼唤语言文字工作有新作为。作为文化传承的载体,只有学习和掌握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我们才能更好地进行交往交流、不断取得发展进步。

  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是增进少数民族群众福祉的有力举措

  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全面落实国家统编教材使用工作,少数民族群众是受益者。